2024全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代办丰台区餐饮营业执照
重新申请许可证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现场办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须提交;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可以仅出示原件,现场免费复印);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现场办理的,可以仅出示原件,现场免费复印)。
扩展资料
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变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