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处理

更新:2024-07-29 07:03 发布者IP:39.183.142.31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中财企商(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
主体名称:
中财企商(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4MA04DADJ79
报价
人民币¥3000.00元每件
地址
北京/全国
类型
收转/新注册
费用
面谈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12号楼6层702号01室
联系电话
15510446777
手机
15510446777
联系人
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5510446777

产品详细介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处理

具体细节及价格请联系中财企商集团 柏经理


1、被执行人不履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应采取哪些措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疑难核名令第52号)第五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稽查局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二)经稽查局确认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三)当事人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

 

(四)其他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的。

 

第五十二条规定,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制作并送达催告文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实施强制执行。

 

实施强制执行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实施强制执行的内容、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2、税务检查中检查人员具有哪些关系应当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十二条规定:“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八条规定:“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 处 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四)近姻亲关系;

 

(五)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疑难核名令第52号)第八条规定,税务稽查人员具有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申请税务稽查人员回避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行申请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具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税务局局长依法审查决定。

 

3、税务检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结?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疑难核名令第5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确实无法进行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

 

(一)被查对象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依法注销,且有证据表明无财产可抵缴税款或者无法定税收义务承担主体的;

 

(二)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疑难核名规定的其他可以终结检查的。

 

4、税务检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疑难核名令第52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

 

(一)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商务服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处理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中财企商(北京)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白燕强
主营产品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私募基金牌照保壳 ,私募基金代理挂靠,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公司注销 ,私募备案 ,公司注册 ,普通注销
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私募基金牌照保壳 ,私募基金代理挂靠,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公司注销 ,私募备案 ,公司注册 ,普通注销
公司简介主营一般纳税人代账、小规模纳税人代账吊销转注销,工商异常处理,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公司注销,私募备案,公司注册,普通注销 ...
公司新闻
我们的其他产品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