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境外投资行为,促进境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境外投资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境外投资备案是指投资者在开展境外投资活动前,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境外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取得备案凭证的行为。
二、境外投资备案的范围包括:设立境外企业、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新建境外项目等形式的非金融类境
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
2. 项目申请报告;
3. 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1)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2) 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5) 投资、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
(6) 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
(7) 涉及银行金融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8) 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