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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供各厂家产品注册证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
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
3、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条件:经营体外诊断试剂需具备:
1、有与所经营的体外诊断试剂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4、能独立处理所经营的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
5、具备能够在线监测、显示和记录体外诊断试剂质量安全信息的条件。
1. 公司名称
(1)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可以使用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名称,也可以使用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字号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也可以使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或者经公证的名称。
(2)行业或经营特点应当反映经营范围,文字表述应当清晰、准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够表明其从事的具体经营活动。
(3)组织形式应当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字号中有两个以上汉字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集团”“控股”“投资”等字样时,集团成员企业和控股企业不得与被投资企业存在股权关系。
1. 经营范围
1、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四)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当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书》。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三)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1. 经营地址
1、经营地址应与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相适应,与公司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
2、有明确的地址和场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且应当与其它商品或服务区域有效隔离。
3、库房应当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并满足医疗器械储存要求。
4、应设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5、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应当有3名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一名为检验员),并有与所经营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
6、具有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并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
7、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过程持续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
1. 办公场地
1、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应当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质量管理设施设备包括质量管理用计算机系统、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库房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等。
平台应至少具备以下功能:实现产品信息和追溯信息的有效对接,实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用户之间数据的自动交互。实现数据采集和自动记录,实现产品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追溯信息的自动生成和有效存储。
1. 公司人员
1.公司应当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公司应当配备与企业管理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包括仓储、财务、销售、采购、生产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满足企业经营需要。质量负责人应当是本企业的在职在岗人员。
3.公司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并在企业内配备专职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医学、生物学、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
4.公司应当配备与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一般销售和售后服务人员。
5.公司应当建立与销售产品相关的医疗器械使用知识培训制度。
1. 公司设备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其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场所和仓库,其面积应当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设施设备,包括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医疗器械贮存设施设备、卫生安全设施设备、运输及装卸设备等;
5、具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储存设施设备。
6、具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其功能模块能够正常运行。
1. 产品注册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是指医疗器械产品获准在某一特定区域内销售、使用,并在标签、说明书中载明该产品已获得的批准文号,以区别于未取得该注册证的同类产品的批准文号。医疗器械注册证是一个国家的药监部门对某一特定产品的合法性出具的证明文件。
一件医疗器械想要注册成功,必须要有一个注册证,而这个注册证只能是国家药监局发的。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它是一种治疗和诊断用的器具,通常由外壳、内部容器和附件组成。
医疗器械根据其作用部位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与人体接触,具有防止感染、保护健康作用的产品;第二类是用于诊断和治疗人体疾病,但不以预防疾病为目的的产品;第三类是用于计划生育等特殊需要的产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注册地址须在北京;
2、经营场地面积需大于50平米;
4、需有冷藏柜;
5、人员必须有执业资格证书并且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三)无行政区划表述,字号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
(五)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名称中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1.可能损害国家主权或者国家政治安全的;
2.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名称及其简称等;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及其简称、budui番号,以及其他应由国家有关机关批准设立的机构名称;
5.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
1.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3、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5、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等文件);
6、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说明及功能说明(含系统用户权限设置和管理办法、系统用户信息及基本情况数据);
7、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模块的界面图及各功能模块的详细说明;
8、相关许可事项变更材料。
1. 住所证明
1、申请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场所和仓库;
2、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3、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以及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条件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当真实,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业务管理时,还应当有真实、有效的网络数据记录和打印设备等。
4、具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质量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