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外债备案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外债备案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外债备案登记手续
外债登记是指债务人按规定借用外债后,应按照规定方式向所在地外hui局登记或报送外债的签约、提款、偿还和结售汇等信息。根据债务人类型实行不同的外债登记方式。
外债登记的种类:
外债登记分定期登记和逐笔登记两种。
定期登记的对象:财政部、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农牧渔业部、中国银行。其他国内金rong机构,包括租赁公司由所在地外hui管理局审核确定后发出通知。
逐笔登记的对象:除上述定期登记对象之外的其他对外借kuan单位。
办理外债登记的手续:
(一)定期登记手续:
1.凡属定期登记对象,应在首笔借kuan合同签订后的十五天内,到可以办理登记业务的所在地外hui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部门)领取定期登记的《外债登记证》。
2.借kuan单位按月将当月新发生的签约和债务变动情况填入《外债签约情况表》和《外债变动反馈表》,将其外债的签约、提款、使用和还本付息情况报发证的外hui管理局,报送日期为月后十天之内。对于以前已登记而当月未发生拨入、偿还本xi和拖欠利息的债务,不必填入《外债变动反馈表》。
3.填报分工,原则上谁签约谁填报。如科威特贷kuan由经贸部统一报送。中国银行分行不经过其总行而直接向外借的借kuan,应报所在地外hui管理分局。国内企业委托金rong机构对外借kuan,由企业签约的,按国内企业借kuan处理,由企业领取逐笔登记证。
(二)逐笔登记手续:
1.凡属逐笔登记的对象,在一笔借kuan合同签订后的十五天内(hou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持借kuan合同付本和对外借kuan批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需批件)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逐笔登记证。
2.登记部门审核后,填写“外债登记证批准书”和“外债签约情况表”,在“外债签约情况表”左上角盖章后留合同副本和登记证副本存档,将正本交借kuan单位保存。
3.借kuan单位收到调入借kuan的汇款通知单时,持盖有登记部门和借kuan单位公章的《外债登记证》到当地中国银行或其他专门的开户行开立“外债专用现汇帐户”,办理入帐手续。合同币别与调款币别不同时,应持登记部门核准件到开户行办理手续。
4.开户行根据《外债登记证》,一笔借kuan开立一个帐户。(若同一笔借kuan有几种货币时,按币别分别开立帐户)。办理开户手续时,开户行在《外债登记证》上填写开户行名称、开户帐号;并对每笔借kuan的入帐开出存款凭证,一联交借kuan单位,另一联注明开户行名称和帐号后,于次日寄送外债登记部门。
5.借kuan单位根据凭证内容填写“外债变动反馈表”,并在次日将“外债变动反馈表”和凭证的副本寄交登记部门。
6.经国家外hui管理局批准将借kuan存放境外的借kuan单位,应每月通过“外债变动反馈表”向原批准机关的外债登记部门报送存款变动情况(当月无变动时可以不报)其他非调入形式的外债应在债务实际发生后填写“外债变动情况反馈表”,并在次日将其副本寄送登记部门。
7.境内企业向境内外资、合资银行借kuan,可以不另设帐户,由该外资、合资银行自行办理,但借kuan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领证和报送债务变动情况义务。
8.借kuan单位在还本付息时,应持《外债登记证》提前在登记部门办理还本付息手续。登记部门审核后,开出核准件一式两份,加盖外债业务专用章后,一份交借kuan单位送开户银行留底;一份由登记部门留存。要求提前存入本xi偿还额的借kuan单位和非调入形式外债的借kuan单位要求开立还本付息外债现汇专用帐户,汇出本xi也应到登记部门领取核准件。
9.借kuan单位持核准件至迟在本xi到期日五天前到开户行办理本xi划入专户和汇出手续。开户行根据登记部门的核准件办理本xi存入和汇出业务,同时开出还本付息支付凭证,一联交借kuan单位,一联在次日寄送登记部门。
10.对不持核准件的借kuan单位,开户行应拒绝为其办理汇出本xi手续。外债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本xi时,开户行不予垫付,至多支付帐面实有金额。
11.借kuan单位根据开户行凭证,填写“外债变动反馈表”,并于次日将“外债变动反馈表”和凭证副本送登记部门。
12.在登记证上记载债务hou一次还本付息时,登记部门应在向开户行开出的还本付息核准件上增加要求银行注销该帐户的条文。13.开户行根据核准件的要求,在办理完hou一次还本付息后应注销帐户,在《外债登记证》上加盖帐户注销章,并寄送原登记部门。
14.登记部门收到开户行寄来的盖有“帐户注销章”的登记证后,在该登记证上加盖“外债登记证已注销章”,并归档存底。
15.帐户注销时,所剩余额可转入借kuan单位的外hui现汇帐户或结汇,或者用于经登记部门批准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