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中长期外债备案新要求解读
发改委中长期外债备案新要求解读
发改委中长期外债备案新要求解读
国家发改委对于外债的监管,相应的监管文件由2044号文的“通知”这一部门规范性文件变更为56号令的“办法”这一部门规章。同时,56号令改变了2044号文对“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的“备案登记制”的管理模式,即国家发改委对“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的监管由“事前备案登记、事后报送信息”的方式变更为“事前审核登记、事后报送信息”,并且对审核登记的申请时间、主体、途径、材料等要求及《审核登记证明》变更的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