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期限内未缴税款,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追缴期限内未缴税款,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成立日期 | 2021年07月21日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晨阳 | ||
注册资本 | 500 | ||
主营产品 |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私募基金牌照保壳 ,私募基金代理挂靠,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公司注销 ,私募备案 ,公司注册 ,普通注销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翻译服务;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软件外包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专业设计服务 | ||
公司简介 | 鑫威阳辰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7月01日,主营一般纳税人代账、小规模纳税人代账吊销转注销,工商异常处理,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公司注销,私募备案,公司注册,普通注销。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8号楼14层1703,法定代表人为李晨阳。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