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材料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专业办理提供办公地址品质优良

更新:2024-07-03 07:09 发布者IP:114.246.182.141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北京星期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销售部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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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期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4MA7N3W9A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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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2500.00元每件
三类医疗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二类备案代理
二类三类许可证
注册+转让
关键词
医疗,三类医疗,三类医疗许可证注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许可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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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瑞旗家园31号楼12层1213(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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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北京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三类经营许可证,没有办公室怎么办?没有库房怎么办?没有人员怎么办?没有转件怎么办?通通不用着急,找我帮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专注于医疗器械领域,十余年经验,专业高效靠谱!!!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的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另一种是体外诊断试剂。

自建库房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租赁合同,

3.库房平面图(含库房门、内门、货梯及电梯)

4.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5.库房面积证明(自建库房提供)

6.法人以及技术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身份证等

8.质量管理制度文本。包括质量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医疗器械caigou与验收记录;销售记录;贮存与养护记录;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是指包装完整,无破损,标识清楚,由无菌生产厂商或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商提供的,供临床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的器械。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中国境内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未取得备案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从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hengfu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实行许可制度。申请从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对其经营产品进行质量管理和对从业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以及维护保养、监测、检查等制度;

(四)符合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卫生标准和环境标准。

(一)有保证其经营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许可证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生产条件和要求、生产许可等具体管理办法,并按照规定颁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依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hengfu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其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其中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等项目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1、诊断试剂是指根据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的要求,对人体样本如血液、尿液、唾液、脑脊液等进行采集和处理,采用特定的检测原理和方法,通过对样本中某种特定物质的测定来判断人体某种疾病或生理状态的一类医学检测产品。

2、体外诊断试剂包括:酶免疫检测试剂包括血清酶联免疫试剂和免疫比浊方法),微生物培养基,化学发光试剂,流式细胞术试剂,细胞化学染色试剂,酶标仪,荧光定量PCR仪等。

3、体外诊断试剂:血液/尿液/脑脊液检测(包括:化学发光法、酶联免疫法、免疫比浊法);尿液/尿液/脑脊液细菌培养和药敏检测;生化检测;酶联免疫法乙型肝炎病毒(HBV)抗体测定;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测定;甲肝抗体测定;肝损伤标志物检测;血凝指标检测等。

4、体外诊断试剂的分类:

①第一类:需要对人体样本进行采集和处理,并通过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得到人体样本中某种特定物质含量的一类医学检测产品。包括:酶联免疫法、化学发光法、免疫比浊法、化学发光法免疫比浊法等。

包括:胶体金试纸条、酶免分析试剂(化学发光)、荧光定量 PCR仪等。

包括:化学发光法免疫分析试剂、胶体金试纸条、酶联免疫法酶免分析试剂等。

包括:化学发光法免疫分析试剂(化学发光)、化学发光法免疫分析试剂(化学发光)、酶免分析试剂(酶联免疫)、荧光定量PCR仪等。

包括:抗体系列产品(如甲胎蛋白抗体、人血清白蛋白抗体等)、荧光定量PCR仪等。

包括:抗原抗体系列产品(如 IgG/IgM/IgA/IgE/补体C3等)等。

1.受理申请:企业通过网上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网上受理;

2.受理审核:负责审批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现场验收:企业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验收;

4.公示公告:通过现场验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示公告;

5.颁发证书:对于通过现场验收的企业,将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证书变更:办理人可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证书注销后,可按规定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证书验证:企业可按照规定对已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行验证;

9.监督检查:监管机关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1. 库房要求

1、库房应当有独立的房间作为储存区,有通风、照明、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设施;

2、库房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场所和设施设备;

3、库房内墙、顶应当光洁,地面应当平整,并有明显标识;

4、库房内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有门窗安装符合防火要求的防盗窗等安全设施。

5、库房内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货架和存放条件,不得使用带有自动控制系统的货架和贮存设施;

6、库房内设置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独立区域作为贮存区,不得与生产车间或者生产活动场所合并设置。贮存温度大于等于10℃,且符合医疗器械包装标示温度要求的产品,应当在该区域内贮存。温度未达到要求或者超过产品标示温度范围的产品,不得在该区域内贮存。用于冷藏和冷冻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冷藏和冷冻产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1. 办公设备及场所要求

1、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

3、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库房地面硬化并有一定的耐磨能力,库房建筑结构符合防火、防烟要求,有给排水系统。

4、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5、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可追溯。

6、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仓储设施和设备。包括:(1)储存医疗器械的货架、工作台等设施设备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识要求;(2)具有满足医疗器械储存要求的环境条件;(3)库房温度监控设施设备符合要求;(4)具有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制度措施。

1. 三方协议要求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在签订协议时,明确委托储存、配送医疗器械的范围、地点、数量、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按协议约定,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储存、运输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委托储存、运输医疗器械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委托储存的,受托方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向委托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受托方在接受委托储存和运输医疗器械时,应当凭委托方出具的随货同行单(含运输单)验收货物,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收货物发至委托方指定的地点。未按规定收货的,由受托方承担相关责任。

委托储存和运输医疗器械时,受托方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运输。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向委托方提供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学力证明;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

1.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营业执照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颁发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律效力。企业营业执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和个体户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分为公司法人执照和个人股东执照,个体户营业执照是不需要法人签字的,只需要一名负责人签字就可以了。这两种类型的营业执照都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学力证明;

(二)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三)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说明;

(四)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

1.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学力证明;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学历、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经营方式应当为批发或者零售。

8、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9、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下载)。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授权委托人和被授权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1.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1、应注明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2、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所在区域的地理位置图;

3、经营场所和仓库地址的面积大小以及物流配送等功能区域的划分;

4、经营方式说明,应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类型、医疗器械经营范围(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5、质量管理人员情况,应包括姓名、学历以及相关专业职称或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人员数量与企业规模相适应,至少应包括1名医疗器械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6、企业负责人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并注明相应的职称或者职务;


北京企业有需要办理或者了解医疗器械相关资质的,可以随时联系我,十余年经营专注于办理医疗器械,北京各区政策十分了解,经验十足,为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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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帅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主营产品工商注册,资质审批,代理记账,建委资质,舞美资质,拍卖资质,劳务派遣,医疗器械二类备案,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可代理可全包,提供挂靠地址,库房,人员,企业异常处理,企业异常疑难注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文艺创作;企业总部管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日用品销售;个人商务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形象策划;科技中介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创业空间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销售代理;版权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商务秘书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注册会计师业务;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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