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原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历次医疗器械变更注册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境内注册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境外注册人应当提交注册地所在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资格文件。
3.境外注册人应当提交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监管信息
(一)申请表
按照填表要求填写。
(一)关联文件
注:进口医疗器械延续注册时,不需要提供注册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批准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三)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
1.在注册证有效期内,如果注册人与监管机构以电话会议或会议形式进行了沟通,应当提供下列内容(如适用):
(1)列出监管机构回复的沟通情况。
(2)在沟通中,注册人明确提出的问题,以及监管机构提供的建议。
(3)说明在本次申报中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2.如不适用,应当明确声明申报产品在注册证有效期内没有既往申报和/或申报前沟通。
(四)符合性声明
注册人应当声明下列内容:
1.延续注册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分类规则》有关分类的要求。
2.延续注册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3.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境内产品由申请人出具,进口产品由申请人和代理人分别出具)。
4.延续注册产品没有变化。如产品发生了注册证载明事项以外变化的,应当明确“产品所发生的变化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控制,注册证载明事项无变化”。
5.延续注册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非临床资料
(一)章节目录
应当包括本章的所有标题和小标题,注明目录中各内容的页码。
(二)代理人变更
(1)相应详细变更情况说明;
(2)注册人出具变更代理人的声明;
(3)注册人出具新代理人委托书、新代理人出具的承诺书;
(4)变更后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产品技术要求
1.申报产品适用标准情况
以列表形式注明申报产品符合的标准,至少应当包括标准编号、标准标题、年代号/版本,以及全部或部分符合说明,若为部分符合,请列出不适用部分的编号及原因。
2.产品技术要求
如在原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发生了涉及产品技术要求变更的,应当提交依据变更注册文件修改的产品技术要求。(应当提交Zui近一次变更注册文件所附的产品技术要求)
(四)其他资料
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中载明要求继续完成的事项,涉及非临床研究的,应当提供相关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三、临床评价资料
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中载明要求继续完成的事项,涉及临床评价的,应当提供相关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北京大小注册服务机构专项服务从事诊部审批,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注册,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代理注册,代理注册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北京医疗器械公司注册,注册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北京医疗器械公司代理注册,代理注册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审批,审批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北京医疗机构注册代理,北京医疗美容诊所审批,北京医疗美容诊所注册,北京医疗美容诊所代理注册,代理注册北京医疗美容诊所,北京医疗美容门北京医疗器械库房出租,出租北京医疗器械库房,我们的团队由一批经验丰富、熟知相关政策法规的专项服务人士组成。他们熟悉各种许可经营的申办流程,对政策有着全面的了解,并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在您的委托下,我们将全权代理注册您的医疗经营许可证,确保您的申办过程合规、顺利,尽早开业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