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代办,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代办,网络销售备案代办,提供库房,地址,人员,软件,一站式服务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三类经营许可证代办,网络销售备案代办。提供库房地址,人员,软件,一站式服务
经营范围:
医疗器械(植入和介入类)
体外诊断试剂(生化类、免疫类、血液制品等)
隐形眼镜(含护理液)
可吸收缝合线、补片等第三类医疗器械
口腔修复膜、隐形牙套等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晶体等植入式医疗器械;
助听器、体外震波碎石、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等第三类医疗器械;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
计生用品(避孕套、节育环等);
避孕套。
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第三类)。
二类备案一周下周。全包,代理可全包。
三类经营许可证代理,全包。全国可办!公司有专业的团队!
一站式服务,快速办理,快速领证。
一次性通过!我司有专门的技术部门为您解决所有问题!
#医疗器械资质办理#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三类医疗器械备案二类备案一周下周,可代理可全包,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代理,全包网络销售备案代办,库房地址,人员软件一站式服务公司名称:北京星期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营范围:提供注册地址的仓库及办公地址、注册地址的场地、人员、计算机、资质证书等。公司资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公司优势: 我公司专业从事全国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经营业务。我公司专业从事各类许可证和资质办理,经验丰富。我公司专业为全国客户提供各类证件办理、资质办理等各类业务。#医疗器械二类备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网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备案
1. 网站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管理系统:用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备案信息和相关材料,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备案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网页制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网站网页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网站应当具有展示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备案号、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的功能。
3、服务器托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选择通过IDC服务提供商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服务器托管至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并由服务商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
4、数据库建设: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在完成服务器托管后,将网络销售医疗器械备案相关数据传输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数据库。
5、系统维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可对网站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确保网站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备案信息的及时更新。
6、安全监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站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监测。
北京企业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对自建库房,自建冷库都有哪些要求?
随着人们对医疗器械的需求越来越大,有很多人想要办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那么对自建库房,自建冷库都有哪些要求?
一、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分开,距离不能太近。
二、库房面积不能太小,至少在2000平以上。
四、库房的面积zuihao有200平以上,zuihao是独立的库房。
六、库房要有专人管理,做好温湿度监控记录。
1. 申请企业经营的医疗器械范围
申请企业经营范围是: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
申请企业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有:植入和介入类(植入器材、介入材料、血管支架等);体外诊断试剂、微生物培养基等);眼科材料及器械;口腔科材料及器械;康复辅助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卫生材料及敷料(不含蛋白敷料);医用高分子制品。
申请企业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须有两名以上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人员,且应当具备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1. 经营场所面积
1.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80平方米。
3.从事体外诊断试剂批发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从事体外诊断试剂零售的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5.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其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50平方米;经营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其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
1. 质量管理人员及计算机专业人员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质量管理人员,其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应当配备经过专业教育或者培训合格的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人员,其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其质量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
3、从事医疗器械储存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其系统应当满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时在线监管的要求。
4、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配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具备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时联网的条件。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购销记录、库存产品查询和质量档案、人员档案等功能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