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进出口管理的许可证申办
两用物项许可证管理制度管理的是物项和技术,这是一个动态管理范畴,国家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管理许可证由商务部签发,中国各管辖海关审核。具体细节要求如下:
一、流向管理
管理包括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关注一: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适用前款规定。
关注二: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二、品类管理
关注一:进口监管
1.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名录所列物项。
2.易制毒化学品。
3.放射性同位素。
4、商用密码
关注二:出口监管
1.核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2.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3.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4.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名录所列物项
5.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6.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
7.易制毒化学品(一)
8.易制毒化学品(二)
9.部分两用物项和技术
10.特殊民用物项和技术
三、注意事项
1、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
2、应向商务部委托机构申请办理许可证
3、海关凭该许可证接受申报并办理进出口、进出境的验放手续
4、任何目的、任何用途的上述监管物项和技术均应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
5、两用物项许可证的办理不能减免其他许可证的申请,如在进出口环节需要其他证明文件,仍需按要求办理、提交。
6、另根据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出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或者得到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其拟出口的物项和技术存在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风险的,无论该物项和技术是否列入《管理目录》,都应当申请出口许可,并按照本办法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7、出口经营者在出口过程中,如发现拟出口的物项和技术存在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风险的,应及时向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采取措施中止合同的执行。
8、海关有权对进出口经营者进口或者出口的商品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提出质疑,进出口经营者应按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口或者出口许可,或者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不属于管制范围的相关证明。
关于两用物项许可证办理,针对不同的事项还有很多细节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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