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二类,辐射安全许可证三类,没有办公室怎么办?没有辐射安全员怎么办?不清楚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怎么办?通通不用着急,找我帮您解决各种疑难问题!!!专注于放辐射资质办理,十余年经验,专业高效靠谱!!!
二类也叫辐射防护监测许可证,三类是生产中的设备。
辐射安全许可证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只有一家企业可以办理,二类可以办理两家,三类可以办理三家。
企业申请一类和二类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持有的设备不同;二、注册地址不同。
三类企业需要取得一类许可证后再申请二类许可证,否则就不能生产销售;二、生产中所用设备类型不同;三、注册地址不同。
目前北京企业可以办理的二类辐射安全许可证有两种:核技术利用项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件和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生产销售使用许可证件。
1. 核技术利用项目
1.核技术利用项目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取得《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载明的辐射安全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使用活动;
2.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当在领取《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正本、副本交由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3.核技术利用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1. 辐射防护与环境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辐射防护与环境辐射安全管理条例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核设施、核技术利用单位及从事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规范了核技术利用项目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与防护、环境影响评价、辐射防护和监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应急响应等内容。并要求通过核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辐射安全意识,培养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