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顺利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您需要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
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证明资料。
经营场所平面图。
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或示意图。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聘用合同。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此外,您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材料应用A4纸打印,图文清晰,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经营场所应离污染源25米以上,离露天垃圾堆、厕所、粪池等污染源25米以上。
经营干点、湿点的场地面积应分别不小于8、15平方米;经营饭菜的面积建议在50平方米以上;兼营其他品种的,其场地面积需要另增。
饮食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中、小三类。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数为500座以上;中型餐饮业面积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为150-500座;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数为150座以下。
厨房(包括原料贮存、粗加工、清洗消毒、烹调场所)与餐厅的面积之比不小于1:2,烹调场所净高度不低于2.5米。
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必须设立专用水池;有专用密闭的保洁柜;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用清洁消毒池和专用保洁柜;大中型饭店必须采用洗碗机,小型饭店采用相应的专用设备;餐饮具必须采用物理方法消毒。
有与经营场所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垃圾密闭存放设施(在集中交易市场的餐饮经营户除外)。
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25米以上;设立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并加盖密闭,垃圾日产日清。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不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