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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票2023年政策
- 单次支出500元,记入零星支出,无需开具发票,自然人代开少于500元的也免征增值税。
- 超过了500元需要缴纳增值税,超出部分减按1%征收增值税,如果开票实际早于政策发布时间,则可以去当地税务局办理退税手续。
3.我是一位市民,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代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我是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第四条规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您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您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1、明确自然人代开超过500元享受1%征收率的优惠政策。
2、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政策前开具3%税率的发票,不必追回,税务机关依然按1%计算税率,多交部分个人可以办理税款。3、自然人代开票不能享受小规模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免税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