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转让 新注册代办 可提供注册会计师 无任何异常办理证券备案 可配合代办外迁年检换合伙人、法人、股东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普通合伙)成立五年以上,人员可留任,无异常记录,一手资源可随时交接。
全国律师事务所转让 提供律师团队
全国税务师事务所转让 提供注册税务师 全国可外迁手续齐全 无任何异常
全国资产评估公司转让 全国可外迁 提供评估人员 代办证券备案无任何异常记录
全国价格评估公司转让 提供评估人员 手续齐全 无任何异常记录
全国房地产评估公司转让一级至三级 提供人员 升级 也可外迁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体系正日益完善,执业准则国际趋同,国家对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扶持力度明显加大,以及国内外经济合作加深产生的对会计、审计、咨询等业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使得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迎来转型发展与跨越的关键时期。
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合伙和有限责任两种形式,但在具体做法上已出现多种形式。
注册会计师服务行业是服务改革开放和证券市场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超过350万家。
(一)国有所。即所谓的“挂靠所”。中国在开创注册会计师事业之初,会计师事务所是通过挂靠于某一国家机关而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