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所转让 新注册代办 可提供注册税务师无任何异常 可配合代办外迁年检换合伙人、法人、股东
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五年以上,人员可留任,无异常记录,一手资源可随时交接。
全国律师事务所转让 提供律师团队
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转让 提供注册会计师 全国可外迁手续齐全 无任何异常 办理证券备案
全国资产评估公司转让 全国可外迁 提供评估人员 代办证券备案无任何异常记录
全国价格评估公司转让 提供评估人员 手续齐全 无任何异常记录
全国房地产评估公司转让一级至三级 提供人员 升级 也可外迁
税务师事务所是专职从事税务代理工作机构,它可以是由注册税务师合伙设立的组织,或者是由一定数量的注册税务师发起成立的负有限责任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收入要依法纳税。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应当以委托方自愿为前提,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受法律保护。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委托各自所属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分别简称总局管理中心和省局管理中心)行使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职能,并监督、指导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