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合一。
自2021年5月31日起,北京市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由“食品经营许可”改为“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管理,并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本市“多证合一”登记渣物改革。
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申请办理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选择“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时,一并者卜填报需备案采集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小食杂店开办者,应按照《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小食杂店备案,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