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注意事项:
1.请于营业执照变更后的30日之内变更税务登记。
2.国税的"一般纳税人"需先到国税办理变更登记,再到地税变更;其他纳税人先到地税变更,再去国税变更。国地税变更所需资料大致相同,可多复印1份交给国税。
3.需变更的项目请以工商《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上的变更项目及其他变更通知书为准,须一次性变更全部在工商变更的内容(包括证上打印与未打印的项目),如所需资料重复,只需提供一份资料。
4.以下复印件均要求A4纸复印,各2份。正面空白处要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经办人名,盖公章。复印件交国、地税各1份。
5.地税办理变更后,新税务登记证随办随打。但每月后2个工作日税务所结帐,不能打印税务登记证,请变更税务登记证上打印内容(即需要从新打印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避开结账时间。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以下复印件均要求A4纸复印,各2份。)
(一)变更税务登记证上打印的项目需提供的资料
变更各项均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复印件(如没有留底,可到工商调档)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公章
5.6元工本费, 请准备好零钱
变更各项还需提供:
1、变更法人
新法人身份证(18位号码的新版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公司名称
工商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公司新名称的公章。
3、变更经营范围
不需额外提供其他资料。
4、变更注册地址
新地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合同需贴印花税后复印)。
说明:若新地址为自有房产,须提供产权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农村无房产证的由村委会出具产权证明;若新地址为租赁房产,须提供租赁合同。
当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发生变化,新地址在通州区内又不在张家湾所所辖地区,那么您需要迁至新地址的主管税务所。
注:已在国税打印新证的纳税人,请把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一份。
(二)变更税务登记证上未打印的项目需提供的资料
1、变更银行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号等):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公章。
2、变更注册资金或投资方、投资比例等:
均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公章;
变更投资方的还需投资各方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如投资方为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若投资方为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各2份);
增资的还需提供银行入资单或验资报告复印件(请在变更登记后尽快补齐新增资部分的印花税)
3、变更注册号:
工商注册号变更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公章。
4、变更国家标准行业:
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及上年度经营状况证明,确认其主体对象。
此项请找您管户的管理员变更。
5、变更联系电话及办税人员:
变更电话需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公章;变更办税人员还需要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此项网上申报户可在征期内自行在网上变更(在税务登记-网上变更税务登记-维护联系信息里),无须到税务所办理。联系电话好需留座机号、手机号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