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12-40 LL
凝胶电池,带
内部压力控制阀
使用寿命 - 10 年
操作特性:
额定电压: | 12V |
---|---|
C20 时的额定容量: | 40ah |
尺寸: | 详情电询 |
终端: | M 5 螺栓连接 |
重量: | 14公斤 |
执行: | 带内部压力控制阀的凝胶电池。免维护。负极板复合循环可大程度地减少电池中气体的蒸发。在操作过程中不需要添加电解质。 |
开发: | 电池工作时的温度范围为-30℃ - +50℃。建议工作温度为20-25℃。 |
放电电容:
放电时间 | 放电电流 | 放电终止电压 | 容量 |
---|---|---|---|
20小时 | 2A | 达 10.5V/单元 | 40AH |
10小时 | 3.6A | 达 10.5V/单元 | 36.AH |
5小时 | 6.4A | 达 10.2V/单元 | 32.0AH |
1小时 | 24A | 达 10.2V/单元 | 24.0AH |
内阻:内阻读数应 ≈ 8 mΩ 大放电电流:在300A的放电电流下,5秒内不应观察到劣化。 充电:方式:缓冲充电;电压:13.65±0.15V |
允许温度水平: | 状况: | 温度范围: | |
---|---|---|---|
释放 | 从-15℃到+50℃ | ||
收费 | 从-15℃到+40℃ | ||
贮存 | 从-15℃到+40℃ | ||
不收费存储期限: | 存储C: | 长储存期限: | |
25℃以下 | 6个月 | ||
25℃ - 30℃ | 4个月 | ||
30℃ - 35℃ | 3个月 | ||
35℃ - 40℃ | 2个月 | ||
40℃以上 | 不建议 |
缓冲操作:按每小时放电时间,每 3 个月以 13.65V/块恒压充电,并以 24A 放电至终电压 10.2V。
SB电池的一般特性:
SB 系列电池可在任何位置使用,除非长时间倒置使用。
标准外壳由阻燃 ABS 材料制成,符合 UL 94 HB
SB系列电池按照ISO 9002制造
基本属性:
带内部压力控制阀的电池设计确保缓冲充电过程中的气体重组;
AGM——电解液吸收技术;
不需要维护和向电解液中加水;
由于合金中含有钙,活性电池极板不会腐蚀;
工作温度范围宽,带充电温度补偿;
充电效率;
周期性;
归类为“不可溢出”,未被 IATA 列为“危险品”;
符合 IEC 896-2 和 Eurobat。
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
医用器材;
电信和通讯系统;
应急照明系统;
火灾和安全警报;
活力。
电子测量系统;
电子设备系统;
太阳能储存系统;
操作文档
1.0 存储
如果电池在收到后没有立即安装,则必须将其存放在板条箱中,并存放在阴凉、清洁和干燥的地方。
存放 6 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电池必须在安装前按照第 3 节中的说明进行充电。
2.0。拆箱及检验工作
注意:电池存在电化学危险。请勿使电池端子短路。检查电池盒是否有运输损坏。确保您拥有包装中列出的所有零件和配件,例如电池、电缆、跳线、端子、夹子等。打开每块电池的包装时,小心不要损坏端子。检查每个电池是否有机械损坏、划痕、外壳或端子弯曲。
测量电池开路电压。它必须大于 2.1 伏/el。(对应于 6 芯电池的 12.6 V,12 V 是标称电压)如果电池使用时间少于10 周。如果电池的制造时间超过 10 周,则电池的开路电压可能会超过 2.1 伏/节。(视为正常)。充满电后电池将充满电。
如果某些电池的电压低于规定,则在安装前必须进行额外充电。
3.0。附加费用
为了确保大的电池寿命,安装前必须进行额外充电。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需要额外付费:
电池存放时间超过 6 个月或电池自生产之日起已使用 9 个月。
开路电池电压低于 2.1 V/cell。
必须按照下表中指定的值收取额外费用:
SB系列电池额外收费:
储存期限 | 每个电池的电压充电 | 充电时间 |
---|---|---|
不到1年 | 2.275V/节 | 超过72小时 |
1年 | 2.35V/节 | 48至144小时 |
电池充电后,充电完成后24小时内开网电压必须大于2.15V/cell。
4.0。在安装到物体上之前检查电池。
注意:电池存在电气危险。请勿使电池端子短路。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在密封容器中为电池充电。
不间断电源中安装的电池应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环境温度在 20 - 25 C 之间的房间内。
警告:在于 25°C 的温度下运行电池会对电池寿命产生显着的不利影响。
4.1. 电池的安装和电池的连接。
使用绝缘内六角扳手将柔性跳线连接至电池端子。
使用电池时,请取下所有珠宝、手表和戒指。
如果不可能,则必须用电工胶带对珠宝进行绝缘。
连接电池时,每个单元之间必须有空气间隙。
建议块与块之间的距离为 5-10 毫米。
由于电池会产生易燃气体,请勿将电池安装在电气开关或任何可能引起火花的物体附近。
电池外壳由ABS材料制成,电池不宜安装在有有机溶剂或粘合剂的房间内。
4.2. 电池中元件的连接顺序。
当使用大量电池时,必须按如下方式连接:
4.2.1. 正极端子 (+)
将 1 号电池的正极 (+) 端子连接到充电器或负载的正极 (+) 端子。
4.2.2. 元素间连接
将 1 号电池的正极 (+) 端子连接到 2 号电池的负极 (-) 端子。
如果供电设备有公共负极端子(总线),则可以将电池的“负极”连接到该公共端子(总线)。
如果供电设备具有公共正极端子(总线),则可以将电池的“正极”连接到该公共端子(总线)。
4.2.3. 负极端子 (-)
将电池的负极 (-) 端子连接到充电器或负载的负极端子(总线)。
4.3. 连接多个电池
按照上述规则分别组装节和第二节电池。
当两个电池并联时,个电池的正极 (+) 端子连接到第二个电池的正极 (+) 端子。
以同样的方式连接减号 (-)。
多可并联 4 个电池(电芯)。当并联超过 4 个电池(电芯)时,需要与制造商协商。
总线(端子)连接(公共正或公共负)参见前面的规则。
5.0。电池充电(BS 6133:1995)
将块电池连接到电池后,需要在缓冲模式下进行次充电,考虑到在超过 20 C 的工作温度下,缓冲充电电压会降低 3 mV / 1C0。
SB 系列在 200C 时的缓冲充电电压应为 2.275 +/-0.005V/cell。在这种情况下,电池在缓冲模式下的总充电时间应至少为 24 小时,以保证充满电并准备工作。
5.1. 电池寿命对环境温度
(工作温度)的依赖性
建议工作温度为 20°C。
一些充电器具有在缓冲模式下对电池内容进行热稳定的系统,该系统可调节缓冲模式的电压。
5.2. 电池深度放电保护
建议的终放电电压为 1.6V/cell。在充电器中,需要提供防止深度放电的电池保护装置,当电池达到此电压时,该装置会在放电期间将电池与负载断开。
该装置的存在保证了电池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的正常性能。
5.3.
使用直流法对电池充电时可变分量的允许纹波值。
用直流电对电池充电时,可变分量的纹波幅度必须等于“0”或不超过0.05 C(A)的值。
6.0。电池运行期间的定期检查工作。
定期检查工作简化为检查电池的外部状况、紧固情况、是否有机械损坏、油漆损坏、腐蚀等。
有必要每年读取每个块元件的电压读数,在相应的日志中记录电池的使用情况。如果标称值与护照数据有偏差,请立即联系制造商或其代表。
7.0。保修和服务
电池的保修期为自现场安装之日起12个月,但自交货之日起不超过2.5年。
保修、服务和保修后服务由“Latest Technologies”公司提供,该公司位于:02002 Kiev,st. Nikolsko-Slobodskaya 6 联系电话/传真:+ 38 (044) 239-22-92
一般备注:
放电特性是在20℃的温度下给出的。实际放电特性可能会超出所给出的值30%,而不会降低电池的整体性能。
通过保持 2.275 V/cell +/- 0.005 V/cell 的遏制电压、20°C 的温度以及 0.05°C(A)的遏制电压变量(纹波)水平,可以实现 10 年的预计电池寿命。 )。
电池寿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境(工作)温度。使用内容电压温度补偿装置将显着**使用寿命。
1. 调试 2. 操作 2.1. 放电 2.2. 充电 A) 并行待机模式和缓冲模式。 | 在缓冲操作模式下,直流电源不能始终提供大消耗电流。用户的电流有时会超过直流电源的额定电流,电池提供多余的电流。电池可能并不总是充满电。根据消费者的类型,充电电压应设置在2.27-2.3V x 2伏电池数量(13.62-13.8 V x 12伏电池块数量)范围内。为了减少电池充电时间,当充电电压达到 2.33-2.4伏 x 2 伏电池数量( 13.98-14.4 V x 12伏单位的数量)自动切换到2以下, C) 循环模式(充电-放电) 2.3. 充电模式 2.4. 均衡充电 | 2.5. 叠加交流电 用直流电 2.6。充电电流 2.7. 温度影响 3.电池保养和控制 4. 保修和服务维护 5. 一般说明: |
密封免维护蓄电池安装、维护和使用说明书附录:
1、胶体电池充电 1.2. 方法U 1.3. IUI 方法 2、房间、柜内电池的安装。 | 通风。入口和出口的小截面必须为 A 2.3. 自由风量Vt 的计算 2.4. 自由风量Vt与输送空气**Q的比值。 2.5. 在电池附近安装设备的说明。 2.6。电池充电不足(过度充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