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DI登记备案
FDI是Foreign DirectInvestment的缩写形式,即外商直接投资。是一国的投资者跨国境投入资本或其他生产要素,以获取或控制相应的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得利润或稀缺生产要素为目的的投资活动。FDI直译外国直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也称对内直接投资,也就是外国对中国直接投资。FDI是现代的资本国际化的主要形式之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FDI是指:在投资人所属国以外的国家所经营的企业拥有持续利益的一种投资,其目的在于对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发言权。
二、fdi登记备案注意事项:
1、当项目地点、投资方或股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时候需要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变更。经核准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备案管理范围的,应按备案程序办理;予以备案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应按核准程序办理。
2、在投资备案/核准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原核准和备案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原核准文件期满后自动失效。
3、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税务年审等义务
三、FDI基本投资形式:
直接投资方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合作开发
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