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
选择代理记账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有些代理记账公司没有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对双方的、义务缺少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异议时,往往无法分清责任。在选择代账公司的时候,企业就要更加谨慎;
2、个别“代理记账公司”没有代理记账(市财政局批准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会计等),发生问题可以回避责任,损害委托单位的利益。这也是小企业在选择代账服务公司时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3、 财务软件需要到财政局备案方可使用,有的代理记账单位没有采用财政部批准的财务软件来替代手工记账;
4、会计资料交接麻烦、不够规范。代理记账单位在接受委托单位的会计原始凭证及资料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遗失或毁损时无法查找;
5、代理记账单位通常是定期或定时上门服务,日常业务可通过电话沟通,会计不是随时在单位办理和咨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