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孩学动画片撑伞从26楼跳下”一事,引发网友热议。 据了解,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一名4岁男童模仿动画片情节,把雨伞当成降落伞,从26楼家中阳台跳下受伤。据知情者透露,目前,男童断肢已经接上,生命体征平稳。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和动画片关系不大,家长引导Zui重要。也有网友认为动画片对于孩子的不良诱导必须高度重视。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4岁幼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具有对事物判断能力差、对自身行为控制能力低等年龄特性,其家长应当对此充分考虑,对幼童接触到的动画片内容进行关注并及时尽到安全教育与提示的义务,应当为其提供安全的玩耍环境,避免意外的发生。
金标律师认为,发生这种事,家长需承担主要责任,家长应该引导,孩子出现危险想法的苗头就应该批评指正,以免酿成大祸。动画片制作方对于幼童模仿其情节而受到的损害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具体而言,如果动画片中的危险情节、画面未作警示文字提示,或作出的提示不足以对观看动画片的幼童起到警示作用,属于制作方未尽应有的注意义务,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对幼童为此受到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自己要照顾好自己的孩子,时刻盯着自己的孩子,应该让孩子知道哪些行为是危险的,这样才能Zui大程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