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520,朋友圈又快成了大型虐狗现场,特地为各位朋友安排了实用有趣的恋爱普法课堂。毕竟,不学点法恋爱你可能都不会谈~
520发的红包,分手了能要回来么?
在特殊节日里转账‘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意义的数额,一般视为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难以要求对方归还。
在恋爱时,情侣之间互相赠送如服装、饰品、手机等小礼物,以及恋人间因日常生活消费的支出、转账往来,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视为赠与。在感情结束后,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
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怎么处理?
恋爱期间购置房产不仅涉及到出资问题,也涉及到购房资格使用问题,容易引发纠纷。
根据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公民自愿处分民事权益且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的,应当予以保护。恋爱期间双方对于财产有约定的,原则上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恋爱双方决定共同出资购房,应对购房目的、出资情况、产权归属等情形提前作出约定,并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固定,这样即便将来发生纠纷,也可以依据协议主张对房屋的权利。
否则,一旦出资被认定为债权,不仅不能获得房屋产权,甚至可能丧失房产增值收益,在房价波动时“被出局”。
送出去的彩礼还能拿回去吗?
恋爱期间赠予“彩礼”。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恋爱虽甜,理性,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