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通蓄电池6GFM-80 使用说明
冠通蓄电池6GFM-80 使用说明
冠通蓄电池产品特点
1、采用紧装配技术,具有优良的高率放电性能。
2、采用特殊的设计,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电液量几乎不会减少,使用寿命期间完全无需加水。
3、采用独特的耐腐蚀板栅合金、使用寿命长。
4、全部采用高纯原材料,电池自放电极小。
5、采用气体再化合技术,电池具有极高的密封反应效率,无酸雾析出,安全环保,无污染。
6、采用特殊的设计和高可靠的密封技术,确保电池密封,使用安全、可靠。
冠通蓄电池应用领域
1、通讯:汽车电话、移动电话系统、手提式无线电发报机、手提式终端机。
2、动力:电动工具、玩具、携带式吸尘器、无人搬运机器人。
3、信号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安防系统。
4、其他便携式设备或便携工具电源。
冠通蓄电池特点
1.维护简单
充电时,电池内部产生的氧气大部分被极板吸收还原成电解液,基本没有电解液减少。
2.持液性高
电解液被吸收于特殊的隔板中,保持不流动状态,倒下也可使用。(倒下超过90度以上不能使用)
3.安全性能卓越
由于极端过充电操作失误引起过多的气体可以放出,防止电池的破裂。
4.自放电极小
用特殊铅酸合金生产板栅,把自放电控制在*小。
5.寿命长、经济性好
电池的板栅采用耐腐蚀性好的特种铅钙合金,采用特殊隔板能保住电解液,再用强力压紧正板活性物质,防止脱落,是一种寿命长、经济的电池。
6.内阻小
由于内阻小,大电流放电特性好。
7.深放电后有优良的恢复能力
万一出现长期放电,只要充分充电,基本不出现容量降低,很快可以恢复。
冠通蓄电池性能特点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2)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3)耐震动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4)耐冲击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5)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值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量在75%以上。
6)耐过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95%以上。
7)耐大电流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11月7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利用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要求,已建设的回收服务网点如不符合本指南要求,应在指南实施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整改。在指南中,把危险货物的相关标准放在了*前列,动力电池回收处理网点的建设和运营必须要按照危险货物的相关标准执行。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国法律下存在危险品、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货物、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危险废物、电子废物等多个概念。广义来说,并不存在统一的“危险品”的定义。
电车汇查阅相关资料后了解到,动力电池的生产环节主要监管“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主要监管“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主要监管“危险货物”,处置环节则主要监管“危险废物”。各环节均有不同的危险品名录管理。
指南中规定的危险货物主要针对的是运输环节,参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此表是由交通部提出并组织修订发布的,运输危险货物需要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而关于危险废物,则要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目前还未正式对外发布,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把锂电池拆解中产生的相关废弃物纳入到了危险废物名录。还提到了运输工具满足“三防”(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即可,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伴随着下一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运输风险较低的危险废物可实现高效转移运输,为产废者带来便利。
回收与处理是两个过程
在指南中没有明确规定应该在哪些地方建回收网点,规定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00辆或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安全保障等能力不能满足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梯次利用企业应在本企业梯次利用电池使用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可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服务网点。
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0平方米,废旧动力蓄电池贮存量应不超过5吨;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贮存能力应不低于30吨,贮存场地面积、消防安全设施等应与贮存能力相匹配。
也就是说,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原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后,工信部再度要求车企必须在车辆销冠通蓄电池6GFM-80 使用说明售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立电池回收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