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办理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5)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亲友双方签署的房屋借住声明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照申请条件类别对应提供申请人相关证明和业绩材料:
条件1: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需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验,如查验不到,需出具相应机构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条件2: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以中级职称申报的,须提交中级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称评审表原件、复印件;以职称申报的,须提交中级职称证书、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称评审表原件、复印件以及职称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需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如查询不到,需出具相应机构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条件3:获奖证书或能够证明获得奖项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条件4、5: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3个自然年度以及本年纳税月份的应税收入相关材料,2018年12月以前的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登录北京市税务局网站按年度打印);2019年1月以后的提供应税收入截图(申报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全屏打印“个人扣缴查询明细”)。
条件6: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条件7: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已备案的新单位章程原件及复印件;验资报告、投资或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的投资协议书、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应证明材料或近三年纳税证明材料。
条件8:业绩贡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纳税证明材料。
条件9:相关批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申请人近12个月的应税收入相关材料
6、随往人员材料
随往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离异的,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需出具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随往配偶的,须提双方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在京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随往子女的(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随迁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随往子女系违反计生政策生育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随往子女系未婚生育的,须提供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随往子女系父母离异的,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须提供申请人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