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易燃材质构(建)筑物、燃热、自建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检查,彻底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涉及易燃材质构(建)筑物方面。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违规使用聚氨醋、聚苯乙烯等保温材料的行为;建设工程中是否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是否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持证到岗履职;建筑保温材料(含幕墙内保温填充物)燃烧性能是否符合现行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用房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情况;拆除工程是否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担,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
燃热方面。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企业管理、运行维护及抢修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餐饮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餐区域使用或存放气瓶,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密闭空间使用燃气,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和不合格“瓶、灶、阀、管”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供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有限空间制度建立情况,查阅值班记录、巡线、抢修抢险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