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收居民说明
居民身分证明书是一份由香港主管当局向香港居民发出的文件,用作证明其香港居民身分,以能申请享受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下的待遇。
香港税收居民优势
1. 避免双重征税;
2. 享受香港税收优惠
01 以下人士可以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
1.通常居住于香港的个人;
2.在某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或在連续兩个课税年度(其中一个是有关的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300天的个人;
3.在香港成立或组成的公司 / 合伙 / 信托 / 团体;
4.在香港以外成立或组成但在香港管理或控制的公司 / 合伙 / 信托 / 团体。
正常可以参阅有关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的有关条文及议定书,/ 安排而言是否属于香港居民。
02 申请流程
填写《居民身份证明书申请表》→递交香港税务局税收协定组→21个工作天确认是否满足条件并补充资料→发出居民身分证明书
03 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补充材料
1.申请情况说明函
2.公司注册证书复印本,以及公司更名证书复印本(如有)
3.香港公司的组织架构图
4.董事股东的身份证或香港居留的有效证件
5.香港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6.近年度的业务证明(如合同发票),合同要求是在香港签署
7.香港员工的强积金缴纳记录
8.雇员合同以及办公室租赁协议
04 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效期
有效期:三年
备注:申请人就某一历年获发的居民身分证明书,一般可用作证明该申请人在该历年及其后连续两个历年的香港居民身分。申请人无需就后述两个历年提出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如申请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或已经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安排待遇条件,则已发出的居民身分证明书不能用作证明申请人在情况发生变化后的香港居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