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转让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转让流程:
客户提供《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客户提供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客户提供申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客户提供申请单位的《公司章程》,并出具验资报告;
客户提供申请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业务主管人员、节目制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简历和有关材料。
客户提供申请单位的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客户提供申请单位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客户提供申请单位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章程、验资报告。
申请单位出具的业务发展报告。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单位出具的股东证明(包括股东名册及出资额、股权比例),以及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
申请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授权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转让协议、新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的章程(需至少3个人)。
股东、法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简历,主要业绩或专业特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提供的3名人员近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缴纳至申请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