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河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答案: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集体聚餐的范围:主要是指在农村地区组织举办的集体聚餐活动,包括农民集市、农家乐、迎宾馆、示范农户、村级集体聚餐等。
规定了集体聚餐活动组织者的责任:应当具有必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并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的要求:集体聚餐活动中的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的规定,采取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
细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对于未经备案、备案不合格以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将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惩罚措施,同时加强监管部门的巡查和检查力度。
规定了群众参与的机制:规定了监管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便于群众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