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客户:
感谢您对我行的信赖和支持,我行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企业账户,企业包括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办理时限如下:
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行将对企业提交的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开户申请人应与身份证明文件所属人一致,我行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开户时请提供如下资料:
(一)北京企业开户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3.代理人办理开户业务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4.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还需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二)小微企业可凭以下资料
办理简易开户业务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书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三)反洗钱工作需提供资料
记录股权、控制权信息有关材料,如公司章程等,如有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