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临达医疗-专业办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办理时限】法定10个工作日
【广审表有效期】2年
【受理条件】
(1)对于国产产品: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
(2)对于进口产品(包括港、澳、台生产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机构(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进口产品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对于《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未列明代理机构(人)的,如《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售后服务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可向我局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医疗器械广审表办理材料】
申请人为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的:
1. 广告审查表
2. 营业执照
3.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 医疗器械说明书及标签
6. 商标注册证(若广告样件中有商标)
7. 广告样件
申请人为经销商的,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 经销商营业执照
2. 经销商法人身份证
3. 经销商商标注册证(若广告样件中有商标)
4. 厂家授权书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