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该局食品经营常办事项“证照联办”业务已在全市上线运行,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即可申办食品经营“证照联办”业务,领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一次不用跑,网上全办好”,快可以当日申请、当日领照拿证,企业开办审批效率大幅提升。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国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2009年2月底正式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根据这部法律,自2009年6月1日起,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并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食品卫生许可证。
为优化办事流程,方便企业办事,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不断优化系统功能,通过流程整合和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办事便利度,朝阳、海淀、通州、顺义、房山等五个区先后参与线上试点。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累计完成食品经营“证照联办”业务共16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