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等级评定标准-
近年来,各种大型表演活动的数量不断增多,临时性舞台看台搭建工程包括灯光、音响、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愈益复杂,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多,有必要对参与演出的设计施工企业及安全行为进行行业规范,对其提出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各类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第五条舞台设计制作工程企业
一级企业
1、具有10年以上的设计制作经历,近3年来承担过两个以上的大型设计制作项目,并成功、安全完成演出任务;曾获省、部级以上主办单位表彰的工程项目。
适用范围
在本县(区)境内,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的申请和办理。
二、法定依据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1月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1月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二条:“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可以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也可以参加营业性组台演出。”第十二条第二款:“营业性组台演出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举办;但是,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第十二条第三款“演出经纪机构可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个体演出经纪人只能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