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公证认证加章转递流程
近年来,发展前景广阔,吸引越来越多国外以及港澳台在内的投资者通过品牌授权或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等方式来大陆投资。在中国内地公司和香港公司进行商业合作时,难免会出现摩擦和矛盾,私下沟通无果,必然会采取仲裁的方式,香港公司在国内提出诉讼要求,是可以的,但必须对香港公司主体资料办理加章转递,才会被国内法院受理,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在中国内地使用。
香港公司在国内提出诉讼,需提供主体证明文件,用于确定原告身份,并对主体证明文件办妥加章转递,以下易代通使馆认证网整理的香港公司国内诉讼加章转递全实用的操作方法。
香港公司国内诉讼一般会用到的文件有:
1.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
2.商业登记证(BR)
3.法团成立表格(NNC1)
4.公司章程
5.董事会决议
6.周年申报表(NAR1),公司必须成立两周年以上才会有周年申报表
7.律师授权委托书,必须是中国律师
香港公司文件公证及加章转递的办理流程:
1.香港公司文件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委托人会起草一份公司资料状况证明,说明公司基本情况及所附公司文件
2.香港公司文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一般情况下香港公司文件公证及加章转递办理时长为4-6个工作日。
▲如果做公证认证手续不通过合理合法的流程和渠道做认证的话,那么拿到的手里的往往是一纸废纸,不仅会浪费了财力人力物力,更为重要的是错过了因公证认证而需要解决的事情,因此损失难以估量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涉外公证认证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步骤,可与易代通使馆认证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