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转让主体)应为依法持有、并有权转让该债权资产,且满 足标准的公司。原则上为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的公司。
2、交易结构中债务人、增信方应至少有一方满足下列任一条标准:
a) 金融企业(含类金融企业)标准;
b) 为近 6 个月内主体评级为 AAA 级机构;
c) 满足下述三点:
1. 国有企业标准,或上市公司标准,或大型民营企 业或行业龙头企业标准
2.转让资产、资金均为其体系内封闭循环;
2.出具内部员工认购确认函。
3、债权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债权业务融资的决议交易流程
(一)主体入会
大多数金交所一般设会员制,无论挂牌方及投资者或其他参与交易的主体均应当入会。融资方即挂牌方应先向金交所发起申请,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评级报告、财务报表等,申请成为金交所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