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立项
2、产品发行 产品销售及路演、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拟定基金合同及投资协议、对接托监管机构、协调投资者签合同打款
3、基金产品备案
4、投资运作 股权类财产划给项目方 证券主要是进行交易
5、运维、信息披露
6、清算、到期前进行清算
转让私募基金公司,发过股权产品,可以代持,目前有两个这样的私募基金公司正在转让,有意向的可以电话联系我
私募基金产品发行步骤基金分销渠道以及募集期规定
(1)基金开始发行期间,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和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位。私募基金多采取自行发行的方式,即指基金发起人不通过承销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基金。
(2)
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应将发行期间募集的资金划入验资帐户,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进行验资。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
(3)封闭式基金募集期满时,其所募集的资金少于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不得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