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该《分类规则》第六条判断标准主要内容展开了改动、填补和优化,并且对相互关系和次序进行调整。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本《规则》先说明,医疗机械的种类可用归类判定表,有此条要求的独特情况的,则可用相对应的独特分类原则。
对该《规则》第六条中列举的十二项独特分类原则,先后依照“通用性规定”、“按第三类管理方法”、“按第三类或第二类管理方法”和“按第二类管理方法”顺序,展开了分类和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