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系统检测实施细则
1.目的
对防排烟系统检测过程中的检测参数、要点、方法、应用标准等的选用和实施进行指导。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防排烟系统检测过程中,各检测参数的具体检测要点和方法的实施及控制。
3.引用标准
3.1 GA 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3.2 上海市消防局 1999.08《上海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质量检验规程》
3.3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4 GB 50045-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3.5DGJ 08-88-2006 《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
4.检测仪器及工具
仪器名称 | 型号/规格 | 量程 | 准确度 |
钢卷尺 | 30M | 不小于30m | 1mm |
微压计 | DP1000-IIIB/(0-3000)Pa | 0 Pa ~3000Pa | ±3% |
5. 检测参数
5.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检测
5.2机械排烟系统检测
6.检测程序
6.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6.1.1 机械加压送风机
检测要点:
(1)风机的铭牌标志应清晰,风量、风压符合设计要求。
(2)风机因采用消防电源。
(3)风机启动后在60s内有效工作、运转正常。
(4)控制室能启、停送风机并有信号反馈。
(5)探测器或手动按钮报警应能联动风机开启。
检测方法:
(1)目测检查
(2)手动开启、关闭送风机,检查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3)消防控制中心电动开启、关闭风机,检查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4)任选一探测器,报警后应能联动风机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