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危险场所
● 爆炸性危险场所:任何具有潜在爆炸危险的场所。
● 在石油、化工、煤炭等生产领域将不可避免地形成爆炸性危险环境:
◆ 在煤矿井下,三分之二的场所属于爆炸性危险场所;
◆ 在石油开采现场和精炼厂约有60~80%属于爆炸性危险场所;
◆ 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属于爆炸性危险场所。
《国家石油储备中长期计划》:2020年底国家石油储备能力:8500万吨/1亿m³,折合10万m³原油储罐1000台。
商业储备用罐、社会储备用罐、石油石化生产用罐,在用大型储罐数量惊人。
爆炸:一种因氧化反应或其他放热反应而引起的压力和温度骤升的现象。
爆炸发生的充分必要条件
◆ 存在可燃性物质
◆ 存在空气
◆ 存在点燃源
◆ 以上三者同时同地存在爆炸发生还需要:
◆ 有限空间
◆ 充分混合或散布
点燃源 (EN 1127.1-2011中13类)
◆ 静电放电
◆ 碰撞和摩擦(机械火花)
◆ 光辐射
◆ 电磁波
◆ 固体热表面
◆ 电气放电(电气火花、电弧等)
防止爆炸的基本方法
◆ 消除潜在的爆炸性环境
◆ 或消除引爆源
◆ 如果完全消除潜在爆炸性环境和消除引爆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