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怎么变更法人
我有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不想经营了,想变更法定代表人应该怎么办理,
1、业务主管单位
2、理事会成员,需要一所学校至今的简历、至今的单位盖公章,理事会成员人事档案存档处开证明
3、注册资金(实缴)
4、注册地址
5、法人人事档案简历
6、理事长
7、所有人员提供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三)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四)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