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华侨国内离婚法院公证认证
外国华人涉外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协议离婚的,必须准备本人的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明书、结婚证明书、离婚协议书
2、起诉离婚的,需准备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处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越来越多的国人跨出国门,也有越来越多的国人嫁娶外国人,这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在国外注册结婚的现象。随之在国外结婚,在国内办理离婚的也越来越多,那么国外结婚国内离婚怎么办,国外结婚证公证认证需要?
李先生大学时自费去加拿大留学,在加拿大与同是留学生的张小姐结婚,毕业后两人回国工作一段时间,李先生有再一次出国工作的机会不想放弃,与张小姐商量后决定前往加拿大工作,一年后两人由于都不想放弃各自的工作,李先生向加拿大法院提起要求与张小姐的离婚请求;李先生和张小姐在婚后没有生育子女,没有购置财产也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加拿大法院同意解除李先生和张小姐的婚姻关系,李先生收到了法院寄回来的离婚判决书后通知了张小姐,但没有将判决书发,李先生目前在国内只有一张当时结婚时的结婚证书,李先生无奈在国内采取离婚诉讼的途径,由于李先生拿的是一张国外的结婚证在国内办理诉讼手续需要将加拿大的结婚证进行公证后才可以走法律途径离婚;就算是李先生当时将加拿大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发给张小姐,李先生在国内办理再婚或者办理其他手续时也是需要将离婚判决书办理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认证后再国内使用方才有效。
国内人与外国人在国外结婚证的情况越来越多,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该怎样办理,需要什么公证认证吗?
1、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我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如果双方均在中国,或虽然国外方在所在国,但不予配合,解决此案的难点之一,在于公证、认证的进行。比如,委托国外律师办理相关公证、认证事宜,费用较高,特别是英美、加国律师,按小时按美元收费,仅办理公、认证一项的收费,就可能大大高于国内律师办理此案的费用。办理日本的相关公证、认证手续费用相对较低,大约几万日元的费用。
2、对于来自香港、台湾、澳门的结婚登记注册证书,也要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以香港为例,该结婚注册证书,要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公证律师进行查证,后出具蜡封的公证文书,再加中国法律香港服务公司的转递章后,才可有效地在中国法院使用,全部费用(包括香港方面的查询费用、敲转递章费用)大约几千港币左右。
3、将结婚注册证书公证、认证后,再连同其他诉讼材料递交法院,引起立案程序。如果双方离婚合意,一般可在一个月内审结;若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杳无音信,诉讼期间长可长达一年半左右。
详情参照易代通公证认证网www.51rz.org www.ydtnota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