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国内投资主体资格真实性公证认证办理步骤
对于跨国企业来国内发展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在国内设立全资外资子公司,或者与国内企业合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还有一种就较为简略了,在国内设立一代表处。代表处可以看做简约版公司,又叫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
王先生来电:一家美国公司想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已经在网上登记了,其中有一项是要提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文件,这个该怎么办?需要对哪些文件办理?我们的人员都在国内,能办吗?
从2017年起,外资代表处设立变得异常艰难,其中主要的一项就是关于公证认证方面严格了许多,要求公证认证的文件增加了,以前只是对国外公司主体资格即注册证书公证认证,现在还要求更多文件,如章程,银行资信证明,决议,授权书委托书,存续证明,任命书等。
对于美国公司来说,首先要提供存续2年以上的存续证明,然后需要提供美国公司章程,银行资信证明,董事会决议,有权签字人授权书,任命书等文件。办理时首先由美国公证人公证,然后送州务卿认证,后中国驻美领事馆认证。
海外的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外商投资公司时,因为工商部门无法查询到海外公司的详细信息,所以工商部门会要求要求此海外公司办理其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认证,公证认证的流程需要在母公司的所在国完成,其要求是:境外投资方的境外公司需经当地国公证+所在国外交部认证+中国大使馆认证。
详情参照易代通公证认证网www.51rz.org www.ydtnota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