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定义,是指在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荣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荣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适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地区,不仅包括外国,也包括我国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任何地区进行的投资,均为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1、首先要获得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核准或备案和登记;
2、需要获得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核准或备案和登记;
3、需要获得国家外灰管理局地方分局的备案,直接前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即可,由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监管的银行外灰登记程序。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所需材料:
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
1)《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应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及企业法人签字);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申请并购或收购类境外投资的企业需提交合作协议或相关合同;
4) 省属国有企业需提交省国资委同意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