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是西班牙的外商投资企业成立需要办理哪些公证认证?
由于中国尚未加入海牙公约组织,总局2006年4月27日发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其中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以国外公司在中国设立外资公司,必须对其主体资格办理中国使领馆认证。
作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部认证,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主体资格主要是指国外公司的注册证书,但各个地方要求不一样,有的地方就需要办理注册证书、股东董事名册的公证认证,如果公司两个或两个以上董事,还必须有一份授权书,办理公证认证。
中国驻西班牙使馆办理西班牙公司认证的流程:
步,对于非西班牙出具的文书,请您先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事务所(Notary Public)公证。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西班牙外交部公证认证办公室或西班牙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如相关文书系由西班牙出具,则可径送西班牙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大使馆申办认证。
详情参照易代通公证认证网www.51rz.org www.ydtnota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