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中结婚证的公证认证
随着跨国婚姻以及出国留学工作的增多,中国大陆人在国外,比如:香港、台湾、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申请登记结婚,领取国外结婚证的也越来越多。国外结婚证在中国使用的机会和频率也越来越多,包括:遗产分配、房产买卖、离婚等等,很多场合会用到国外结婚证,在这种情况下,国外结婚证的使用部门(一般是或法院)都会要求对国外结婚证进行公证认证,这是由于中国目前没有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国外产生的文件在国内使用就必须有所在国公证员对结婚证公证,有该国外交部认证,后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进过以上程序,这个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才能被认可。
来看境外结婚证,国内认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缔结地法律”,根据1997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按照上述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境外结婚的,其婚姻关系在我国境内有效,但不得违背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
境外结婚证要想在国内有效使用,就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一般做法是:
境外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书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公证的结婚注册证书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公证过的注册证书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成为向法院立案的依据。
详情参照易代通公证认证网www.51rz.org www.ydtnota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