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的国际公证认证及证词公证
根据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是国家的证明机关,国家通过公证手段,依法规范、确认和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使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消灭的过程都能在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范围之内并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公证机关的职务活动是我国司法活动的有机部分,公证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经公证机关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具有可靠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直接确认了公证机关的公证行为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效力,“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在世界上一些国家,公证机关不属于国家机关,而属于中介机构,其对于公证事实和行为的真实性、公证文书的内容负有审查的义务,只对于其上的签名、印鉴是否属实予以公证。一般而言,这些国家都有较完备的对作伪证予以制裁的法律制度,当事人的陈述如不真实,由其本人承担不真实的法律后果。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的需要,有时需要当事人提供对公文书即除以个人名义签署的文件之外的所有官方文件的真实性的证明,比如对外国法院民事判决的承认,需要当事人证明其所持外国法院民事判决书的真实性。但在一些国家,公文书并不是公证的客体,要对其公证,通常采用由当事人签署声明书,声明其所要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再由公证机关对该声明书予以公证的做法。
证词经美国纽约州政府公证其实就是涉外国际公证认证的范畴,在海事纠纷中有很多都是涉外的。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凡是在中国境外产生的证据或证词均需当地公证,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才能在法院作为证据使用。
美国的公证和中国有很大不同,在美国一般都是对签名进行公证,本案例中所提到的证词,即该当事人在美国公证人面签做出相关声明或宣誓,由公证人见证其签字,并签章公证,拿到纽约州政府进行认证,而不是公证,后再拿到中国驻纽约总领馆认证。这一整套做完,才能在国内法院有效使用。
办理时间大概为15个工作日左右。
详情参照易代通公证认证网www.51rz.org www.ydtnota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