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1、股东以认购公司股份形式的出资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确定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公司财产的Zui低限额。
股份公司法定资本的Zui低限额应为公司发行和分配股票标价总和,其金额应不低于股东在对注册资本出资和为办理公司国家登记提交文件时根据法律规定的Zui低工资的200倍。
2、公司根据章程有权发行的全部股票标价总额为公司公布的注册资本。
公司成立时可发行和分配全部或部分公司公布的注册资本股票。分配股票的总标价不应低于本法确定的注册资本Zui低限额。
3、不准在公司成立时公开认购股票。全部股票应在股东之间分配并在自公司国别登记后的十二个月内并购买。
截至公司国家登记时,其股东认购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4、公司发行的每一种股票数量、期限和条件均由公司章程在注册资本范围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