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业目的(营业范围)
日本公司法意义上的“事业目的”可以简单理解为是中国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经营范围”。日本公司法规定,公司只能在事业目的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设立公司时,要求至少列出一个事业目的。如果将公司的经营活动严格地限制在事业目的范围内的话,会严重限制公司的经营活动范围。日本判例对公司的事业目的采取很宽松的限制,如此,为了避免相关问题的出现,实务中一般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出可以预计到的公司经营范围,并且在Zui后列举出一项概括性的内容。
看到此处,可能会有投资者认为“既然如此那把所有行业全部写进去岂不就可以了?”这样理论上可行,实际上,由于许多特定事业比如建筑行业、不动产行业等需要取得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许可,需要特殊许可的行业大多会对公司资本金规定要求。如果事业目的(经营范围)范围过多且没有相关联性的情况,会出现公司经营范围不明的问题,在银行开设账户或者进行公司融资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细节上的麻烦。综上,在决定事业目的的时候,我们建议选定几项主要经营项目,由概括性条款来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