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商标公告
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商标注册制度都是由审查员先进行实质审查,再开放给公众提出异议,比如中国和美国就是这种商标审查制度,印尼2001年的商标法也是如此。2016年印尼的新商标法将商标审查制度修改为先公告后实质审查。
根据2016年印尼新商标法,审查员对商标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之前有两个月的公告阶段。所有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商标都将在15天后开始公告,并对潜在的商标异议者开放。
在此更改下,商标所有者在商标注册阶段对第三方商标申请提出商标异议的唯一机会就是在两个月的公告阶段。这在印度尼西亚尤其成问题,因为印度尼西亚的商标抢注已经是一个主要问题。除非商标所有者建立了一个有效的系统来监测商标公告中的商标,否则恶意申请可能会一直流失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