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按照编制公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过广东省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我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拟任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1日至3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拟任名单中的机构和个人提出实名书面异议,并附相应证据。
现在转让律师事务所和清算公司
二级管理人拟任机构
公司和律所非常干净
随时可以对接